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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取与舍(2/2)

于是,风可儿又犹豫了。

妖王读懂了她的心思,立刻补充背景知识:“风姑娘,我们缔结的是仆从缔约。你若有个好歹,作为本命守护兽,我肯定也不能多活一刻。”

“陛下,我问你,飞升成仙真的有那么好吗?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你堂堂的妖修竟然甘愿与人结仆从缔约?”难长生不死比自由还要宝贵吗?你丫修真求寻大,到底图个神为一个现代人,风可儿对妖王的取舍表示理解无能。

可惜,妖王的脸和他的修为同等厚重。他摆着手讪笑:“风姑娘有所不知,我的经验就是找抵抗劫雷的法宝仙。”

气,又爆一猛料:还有一百一十年,通将会被打开。那时,他极有希望飞升灵界。可是,妖修飞升之前,要首先接受三劫雷的考验。如果没扛过去,便烟飞灰灭,小命玩完。而他是属的妖修,对劫雷神滴,抵抗力最弱。所以,以前每次阶,他总是喜忧参半。

妖王叹:“可惜,飞升的劫雷威力非凡。第一劫雷都过前面我所经历过的所有劫雷之和。且三劫雷一过一。在下界,本就找不到能够抵抗之的法宝仙。”

妖王那边也急了。他站起来,双手握于前,诚恳的只差没有当场掏心窝:“风姑娘莫急,请听我把话讲完。那三劫雷对我们妖修来说是大劫,但是对你们人类修士来说却是淬之至宝。况且,若以后,通都要每五百年才开通一次,下界的灵气势将越来越稀薄。而风姑娘心里应该很清楚,你对灵气的需求量有多大!风姑娘,灵界的灵气不知过下界多少倍。所以,请你冷静下来,仔细思量一下,你是留在下界继续修炼,还是助我飞升,和我一飞升到灵界去修炼?风姑娘,我们俩诚合作,才是双赢呀!如果风姑娘担心到了灵界,修为太低,立不住脚跟,我胡三在此,以心起誓,作为姑娘的本命守护兽,我终生只认风姑娘一人为主,不叛不离,不死不休。”

那你丫死定了!风可儿打了个哆嗦。鬼才愿意与你一分享如此“**蚀骨”的劫雷?雷锋同志可没有穿到这个世界来。

原来只是讨要法宝而已。风可儿迅速将自己上的法宝飞快的过了一通,心里纳闷极了:貌似没有一件是抗雷的!

不过,心里很快又冒另外一个表反对的声音:亲,要是三劫雷把你劈成了人形炭,他却有惊无险的飞升当妖仙去了。从此,他不再也任何人缔约,好象也不算违誓哦。至于你这个蠢丫,哼哼,哭都找不到坟

“打住!”风可儿一弹而起,全一级战备状态,飞快的打断他的话,“你别指望我!我不会同意的。”原来又是一个打伪冰灵主意的家伙!丫的,看上去是特么滴象个傻瓜呢,还是象个傻瓜?死狐狸,你知你自己在什么吗?与虎谋呀!

总之,条件很优厚,这笔生意有得

切,偶还不见不散哩!风可儿翻了个白,丹海里的那一千颗金丹却飞快的算计开来:一,一百一十年的时间里,貌似她的修为要想达到飞升大圆满无异于痴人说梦;二,死狐狸说的没错,以后她每一阶,需要的灵气量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下界很难供养得起她;三,收只妖王当守护兽,好象也是联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