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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认刚才他是冲动了,对小笨熊的占有
让他冲昏了脑袋才会去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
,戈卿边奔跑著,一边沈默地思考,两个小时後吧,两个小时後他再回去和小笨熊
歉,反正他长得这麽可
,随意地翻个
儿也能让小笨熊哈哈大笑,要哄他
兴也不会是多难的事情。
“我再也不打你了,你改天生气了也别
跑,吓死我了。”让戈卿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怀中,亨利慢慢地往来时的路走回宿舍,“要跑也不要跑太远,迷路就不好了,我是路痴,认不得路的。”
两个小时後,戈卿慢悠悠地走回来,竟然发现小笨熊的寝室房门半撇开,疾步走
去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空调还开著呢,书包什麽的还保持著戈卿刚刚离开时候的样
。
18威胁
亨利轻声和戈卿说话,戈卿听了,只是
自己的前爪,心里暗暗说著,“只要你跟那个亚力士一刀两断他就不生气”,戈卿竭力地用
神传递信息给亨利,不过後者看不明白,还伸手扯了一下戈卿的
,以为他的
睛
了什麽奇怪的
病。
据最普通的心理学,他细细揣
小笨熊的心思,继而猜测他会选择的路线,小笨熊是左撇
,所以
事情都会习惯
地选择右,选了右之後,以他单纯的脑袋,应该会选择一个反方向的路走,所以这一次他会选择往左走,小笨熊又是一个天生懒骨
的人,他总是喜
走捷径,选择最短的那条路走,所以这次也是右边,戈卿就这样左拐右拐,很快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撞
他
中。
“小笨熊。”戈卿大呼,脑海中明明
现的是这三个字
,从豹嘴
来的却是一声嘶哑的吼声,亨利听了,倏地转过
来然後用戈卿从未见过的速度扑到戈卿
上,把他抓了起来。
不甘於大学时期的一成不变,他在大二那年决定辍学,藉由自己的专业知识混
黑帮之中,他仿佛有预知的能力,可以借由某个线索逐步琢磨,甚至揣
敌人的心理,为龙门立下不少大功,
而获得各个兄弟的崇拜和拥
,成为最年轻的一方老大。
“我说过我们要当一辈
的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回到自己的寝室,亨利戳戳戈卿的肚
,俯首在他的额

戈卿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
邃的
眸盯著亨利,


亨利纤瘦的下
,他才不是大蠢猫,他是豹
!其实这一连贯的猫科类动作是自然的发生的,仿佛是
刻在骨
里的习
,戈卿想改都改不了,不过他也认为不用改,一只豹如果站立起来学习人类走路的场景看起来也很诡异,不是吗?
戈卿吓了一大
,四肢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著,可见著了亨利隐隐泛红的
底後,慢慢地就不动了,乖顺地窝在亨利的怀里,
轻轻地靠著亨利的肩膀,舒服地打著呼噜呼噜,亨利轻抚戈卿
上的
发,低声
,“大蠢猫,你快吓死我了。”
,他自然也在戈卿的保护范畴里,但亚力士不是,所以戈卿要想尽办法让他离开。
小笨熊
事情总是细心细腻,不曾
心大意,所以戈卿立即慌了起来,他抬起前
,左右张望也不见那发怒的人儿,立
转
往外奔去,他从小就是天才,智商比一般人
上许多,念书对他来说没有难度,一连几个
级,在十五岁那年,他
大学,主修心理学,专门是犯罪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