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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蟹,倒也是人生乐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
衷吃喝玩乐的人,酒喝不得玩没兴趣,就唯独喜
的吃,也不是像张易之那般吃
奢侈残忍,只不过是天生一条金
,对于
的味
上要求
一
,喜
吃好吃的罢了。以他的
份,吃些河鲜海鲜
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打开,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孩
迷茫下写的信,无所谓收信人是谁,只是单纯的想对着陌生人说说自己的苦恼。这样的心情,王遗风是很熟悉的,因为他小时候也是一样。他天生对于他人情绪
,自小尽知人心险恶,只是周围皆是熟悉的人,他无法向他人倾诉。这个小孩大概也是一样的,所以,他书写成不记名信,任由信鸽飞
罢了。
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蓝孩纸,是怎么生的小孩?
那是他年少的时候,当时自己刚刚跟着师父习武,学习红尘武学不过四年,然后,一天,他发现了一只系着红绳,脚上系着信纸的小鸽
。
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因为那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话,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个时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书信也就停了下来。
很多年之后,当执着于黑白的王遗风踏
恶人谷,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记忆里的笔友,只觉得年少时的自己,或许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过于偏激的觉得他们成为了两路人,而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国之禄蠹的人,也一定会有一心为国为民的人。而经历了这么多,回想起来,他却也渐渐地明白记忆里那个孩
写的话,注视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视。
尤其,他一般都是喜
吃什么就自己家
植什么,从来都不会像杨贵妃那样“一骑红尘妃
笑”的利用驿站快
送荔枝——————那
事情,他
不
来
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透过信,他看得
来这个孩
是一个很可
的小孩
,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活着所为何事”,却也会
贴的对他的迷茫
行宽
,他
一定
光乐观,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那段时间,他也试着去
生活
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个孩
已经不再迷茫了。
因为他选择投
在这
红尘当中,“杀死”“抛弃”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
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只不过是比这笔字更稚
一些。
雅俊丽,又隐隐带着傲然的风骨。这是一手好字,但是他却是想起来,他是见过的。
只是王遗风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看到那个孩
的字。只是问题就来了,他明明记得记忆里的笔友是一个蓝孩纸,怎么就成为了烟的情缘?
不提恶人谷众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烟在没有人的时候摸
来梧桐叶,又看了几遍自己家堂客写的小情书和小情诗,心里面有一
说不
来的
滋滋的
觉。他家安泽一是一个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
平凡还是位居富贵,他都是有办法把日
过得有滋有味的。而且,
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听雨落,秋天登
赏红叶,冬天红泥火炉饮酒赏雪,总是有不重样的
好与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