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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2/2)

“孩,你要努力让贵族们看到你的顺服和牺牲,成为一名合格的家继承人。”

他是非常幸运的,被父亲保护着,他生来就享受到仅次于甚至等同于内城人的尊贵地位,而且在外面卑躬屈膝的永远是父亲,并不需要他什么;但他也是不幸的,于非常矛盾又尴尬的地位,他永远都不是内城人,那座山压得他不过气,他不到像父亲那样任劳任怨,终为人服务,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呢?内城人层不穷的手段,还是一蹴而就的改造?

然后变成最的那座。

“首相”、“外城第一人”之类,彰显其在外城无人可以撼动的权势与地位。

就像他在第七期节目里看到的布莱特,那个大的男人是大猩猩中的王者,但在现实世界,不过一个内城人恣意玩隶。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谁会想到,那个掌握着几乎大半个外城的权势,理百分之九十以上人的显要,在内城人面前,卑微得同一只狗一样。

家,最重要的是服从!”

他想要推翻那座山。

“内城把这么多事务给我,都是对我的信任和重。”

尔斯要是愿意听他父亲的,他就不会擅自报名参加真人秀节目了。

“你太让我失望了!怎么可以那样忘恩负义?我们是卑微的,生来如此,以后也会如此,要心怀恩……”

他的愿望很俗,很实际,名望权势,富贵人,他想要最好的。

从小到大,内城人就像压在他的一座大山,让他抬不起,这压迫,在他面对其他外城人的追捧和恭维时,格外突,他无时无刻不敢忘记,自己的份和地位,和走狗差不多。

因为比任何外城人都接近内城人,尔斯无比了解那群人是什么样的一,冷血、残酷、贪婪,他们以礼仪掩饰本残暴,在那彬彬有礼,温和冷静的外表下,是吃人的兽。外城人也吃人,只是他们更直接,更直白,有时候是为了生存,而内城人吃人更像为了娱乐,为百无聊赖的生活找到乐趣,他们样百,将之作为一门艺术,一消遣,绞尽脑将创意其中,以达到颠覆造极的程度。

那句“我们发动一起叛吧”直接戳中他的内心,了他一直不敢说、不敢想的真实愿望。

切地亲吻着布莱特,迫不及待地探,以此表达自己难以克制的激动。那里面包了太多东西,有终于被人理解的动,找到知音的狂喜,对权利天然的野望,也有对男人的。同时,为他选择救自己,将自己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而心怀激

和主政务的“家”不同,代号为“看门狗”的军队表现了更大的野心,大抵是武装给了他们和内城人叫板的底气,而他的生父,总是对他们非常不满,常常以其为反例教训尔斯,他也曾在不少公共场合遭到军方的嘲笑。

那一刻,他将自己投在布莱特上,他意识到,没有人会比那个男人更了解自己。

不过尔斯更熟悉的称号是“家”,内城人特别奖励给他父亲这个外城人的,他父亲以此为荣,因为这代号一直是有权有势的内城人的特权。于是他常常把“家”挂在嘴边,念叨着“忠诚”、“敬畏”、“恩”之类的行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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