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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就是
决要告他们吗?如果他们真的被判刑的,我会很生气,你也
决要告他们吗?”
面对这样的痛苦,有些家长一开始会痛恨的说一定会起诉养父母,可最后不也没有吗?
因此这份被隔断了十七年的亲情,脆弱的只需要旁人一句话,就能轻而易举被掐断。
顾陌看着余枫的
神没有失望也没有生气,依旧只是平平淡淡的。
所以很多父母找到自己孩
的时候,其实才是真正失去孩
的时候。
“这是这十七年,我在寻
路上遇到过的真实事件,我统计了一下,
了个数据,你看看。”
“对,必须告。”
人都是有偏心的,这18年,“养父母”在余枫的生活中扮演了更多的角
,也陪伴他更多。
不仅没有,还反过去
谢“养父母”、还要
动于“养父母”对孩
的付
,小心翼翼守着那份微妙得让人如鲠在
的“亲情”,连边界线不敢逾越。
所以孩
找回来,很多父母反而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只不过是一个突然冒
来的自称是他血缘上的母亲的人,十几年的情
链接已经失去了,这个母亲这些年找他有多苦,他并没有看到,自然无法设
地的站在亲生母亲的立场考虑,甚至有时候还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自己的亲生母亲。
“你把这件事闹的人尽皆知,还非要告他们,是不是为了炒作
度?是不是为了当网红?”
买家,拐卖儿童的犯罪链才发展的起来,不
他们表现的有多善良,对你都多好,犯罪就是犯罪,杀人就是杀人。”
他们的遗憾他们的恨,到最后甚至完全得不到发
,只有永无止境的锥心之痛伴随余生。
顾陌曾经遇到过一个母亲,孩
三岁被拐走,十二岁回到亲生父母
边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还以绝
威胁要回养父母家里。
而亲生母亲呢?
这真的很悲剧,而这
悲剧并不是原
一家独有。
见顾陌态度如此
决,余枫想起了“养父母”的话。
因为他们只是找到了当初被拐买的儿童,并没有找回自己真正的孩
,并且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回来了,也永远都没有团圆的时候。
因为
情
,他自然就偏向了养父母那一边,总觉得养父母不是那么坏的人,所以养父母说什么,他自然就信什么。
因为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卖儿童没有
待行为,不阻碍对其
行解救的,可以从轻
罚。
尽
在法律上,被拐卖的孩
是属于原生家
,也对所谓养父母并没有赡养义务,但他们大多数还是选择了养父母。
法理与情理纠葛,回归好像永远没有终
。
她递给余枫一份文件。
还有一个孩
,被拐卖后经历了太多社会险恶,导致此后
格扭曲,回到父母
边后不久就因为犯法坐牢了。
更何况他们不仅杀人,还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