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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到此一游(求月票)(2/2)

那衙役又解释说:“你上次在长洲县击鼓,把鼓打破了,害得值鼓衙役自掏两个月工银修补堂鼓!”

林大官人控诉:“我刚被县衙判了放三千里!只能到府衙上告鸣冤,算不得越级!”

就差在公堂廊上,写一个“到此一游”了。

县尊赶量刑写判词吧!时间也不早了!”

当即写下了判词,判了林泰来杖责一百、放三千里。

说完了后,林大官人转就急急忙忙的往外走,仿佛一刻也不肯多留。

被判了重刑还在外面跑的,刘推官也是第一次见。

县尊心里早就有了判决,还在下认不认罪作甚?”

堵在公堂外看闹的人,同样也想不通,为什么林大官人如此积极主动的等着被判?

仿佛是抢时间一样,林泰来一路小跑着。

刘推官觉得,这么诡异的事情,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要立刻向知府禀报。

府衙格局和制度与县衙是大不相同的,专设了一个七品推官来掌司法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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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到推官厅喊冤的人犯,都是被收押监后,跟随着案卷一起移到府衙推官厅。

其实在下都可以告诉县尊,未遂并迫人致死的案,从轻罚是杖责一百,三千里!从重罚就是是绞刑!

林大官人抬看了看公堂外的日

绞刑是死刑的一,而以大明司法制,死刑要一直复到刑,执行起来程很漫长。

但看着林大官人并不是向城外跑,便又放心了。

这让看押他的官兵一度怀疑,林大官人这是想跑路逃亡。

吴县也太不负责任了,怎么能让重刑犯在社会上跑?

哪有林泰来这样,刚被被判了重刑,转间就现在府衙上诉了。

府衙衙役:“???”

“莫敲莫敲!我直接送你去推官老爷那里!”

邓知县:“.”

在衙门工作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被判了重刑后,还在外面活蹦跑的人。

当判词念完后,邓知县毫不客气的说:“将林泰来收监!”

邓知县怒了,拍案:“混账!本官秉公执法,容不得你在这里诋毁!”

(本章完)

事有反常即为妖,林大官人的态度也让邓知县捉摸不定起来。

如果想把在下收监,请县尊先去通知过王税使!”

被判了放三千里的林大官人从县衙来,一刻也不肯多留,又匆忙向隔的府衙而去。

来到苏州府府衙的大门前,找到堂鼓,林大官人伸手就想击鼓。

邓知县恍恍惚惚有错觉,林泰来这次到县衙的态度,仿佛就是打个卡一样。

林大官人很坦白的说:“无论在下认罪与否,都改变不了县尊的判决。

至于杖一百、三千相对就简单了,上报府衙批准后,上就可以执行。

不是邓知县不想从重判一个绞刑,而是因为他等不及了。

本来邓知县正在琢磨,但没想到被林泰来不停的促,顿时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

急被判罪的人。

旁边衙役提醒:“虽然你是林泰来,但你也不能越级上告,有事先去县衙!”

林大官人正要用力击鼓鸣冤,却又被府衙衙役拦住了。

等得不耐烦的林大官人惊:“不会吧?不会吧?难县尊你不通刑名,不知应该怎么判?

邓知县终究还是没有的阻拦留人,甚至还很暗的希望林泰来罪逃亡。

“你认罪了?”邓知县忍不住问

林泰来被送到了推官厅,对刘推官叫:“在下有冤情上诉!”

“慢着!”林大官人叫:“在下乃是浒墅关的吏员,奉命开办分关的主吏!

这是一司法习惯,当判决后,有罪一方要被送监牢看押,一直到执行刑罚为止。

“烦请秉公执法的县尊快判决,我还要赶时间!没多少时间在县衙公堂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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