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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血帘洞(2/2)

“说的也是。”

江远:“你看鞋印的外弧边缘……这个人应该是穿了增鞋,而且是小脚穿大鞋,我认为应该是成的。”

而激情杀人的参与者,往往也都是不计后果的。所以才叫激情嘛,如果不是冲昏了脑,气氛到了杀人的程度,正常人拥有正常的思维的情况下,本就不会采取杀人这方式。

,那都是需要多因素考虑的。是非常难的。

(本章完)

情况下,要想逃避打击,隐藏犯罪事实,要么就得将尸被发现的时间延长,使得现场的生证都自然变质。要么就是抛尸,再度清洁现场。

找了一圈,没看到不完整的血迹,江远也不气馁,起总结:“目前来看,可以先排查一下,袁语堂的男情人,或者情敌中,有穿增鞋,同时穿大码鞋的男。”江远估计了一下,:“增以后,这个人应该有180公分左右,鞋号44。”

“对,枕被单之类的也找一下。有可能他滴血到哪里,就地走了一两样也有可能。”江远说着,自己就找了起来。

江远到这里,已经有轻松的觉了。

民颠颠的跑了过来,问:“有眉目吗?”

小脚穿大鞋是相对容易的,有很多分辨,除了江远说的拖滞,还有可能形成重跟,或者两侧的虚压,以及大拇指,小拇指等位置的重心的变化。

他尝试着看,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迹,那肯定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不过,一个杀两个男人,就算是有钥匙,趁着两人睡着来杀人,难度也是很的。”江远盯着地上的血泊看了一会,又:“到杀袁语堂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这边的血泊是用多次冲洗过的,有可能残留有凶手的血,你们多检材回去。”

倒是吴军听惯了江远结论的常用词,问:“实际是什么意思?”

江远敢笃定的给这么一串结论来,胖勘都有为他担心。

胖瘦现勘应了一声,都俯了起来。

“袁语堂应该是双恋。也有情敌的可能。”

前的案,给人的觉,激情杀人的成分是比较大的。

江远这时候却摇摇:“这人略有不同。”

“那这人有傻啊,是个素人?”胖勘就是学过的,一句话说来。

江远继续盯着四周看了会,又:“这边公寓的卫生,应该是请人打扫的,一会让人问问看,卫生间的巾之类的是否有丢失的。”

从刑侦的角度来说,激情杀人的案件,普遍难度不是很

“抓住了,正审着呢。老贼了,稍微有。”黄民说着掏手机,自己忙活去了。”

“这是什么?”吴军问。

江远瞥他一:“我们一般叫小脚穿大鞋,但是一个意思。”

总而言之,小脚穿大鞋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但凡读书,学习一痕检知识,或者到监狱里修个三五年的,都应该懂得相关知识。相比之下,想要隐藏鞋印,有好更简单的方法,比如说……

“同恋也可以有男情敌。”

不过,清洗现场本就是个技术活,抛尸也有被发现的风险,制造的第二现场也不见得就不被发现。

而激情杀人,如果是一击致命的还好,这当面拿刀,而且第一下不死,后面在对方的反抗下死,又不解气,还使劲十几刀的,很难到不留下证据。

吴军,记录了下来,并:“看尸,都戳了很多刀,而且用的力气都很大,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很有可能是情杀……”

特意冲洗过的血,只能掩饰痕迹,不能消弭dna的存在,要想彻底清洗净,得用一些独特方的清洁剂。

“这就是这个案比较有特的地方了。”江远的手在空中虚化两下,:“您看这个鞋印的后半分,有一拖滞的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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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念叨两句,立即:“我现在就让伍军豪再过来抓人。”

“哪里?”

“你怀疑凶手受伤了,自己用巾包扎了?”

江远这才想起来昨天的小偷,忙问:“那贼抓住了吗?”

江远于是将几人刚才的判断,重新复述了一遍给黄民。

胖勘跟着足迹专家混过,脱:“小拉大车?”

吴军隔着栏杆,喊了一声:“黄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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