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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樱(下)登阁无路魂归冥府,红樱有忿血染三途(10/10)

:“好个烈性女子。”

“……”

黑无常沉默不语,过了一会才转过头去摆了摆手,漫天盖地的阴兵便随之退去。

残阳垂落,仿佛在怜悯她一般的在天角漫开一片血色的赤虹;只余一点衣裙的残片于天际间卷扬的风中飞荡,如同落枝的樱花般舞动。而红樱最后的一片衣角也飘扬的停落,最终留在宋登阁碑前依偎般的不愿离去…

已清楚事情因何而起,地府也将一切归总,厘清根由之后呈递天庭。

【秉圣上。】

【此事由宋登阁悬梁自缢而起,死后残魂亦留存在红樱体中;此子天赋异禀,虽无名师指教,亦少先天修行,仍习得人偶复生之术。奈何命途多舛,屡遭屈辱;难耐孤苦,终悬南枝。】

【红樱虽为傀儡,并非人属,但却服侍主人左右,未有嗔怪之心;相会云梦,已造夫妻之实。今因宋登阁无端遭祸,逼迫而死,为主复仇;所幸未伤及无辜,不负赐血之德,亦顺天理。】

【遍观今日世间,弃家逐利者有之,枉顾伦理者有之,以怨报德者有之,此乃三乱;忠肝义胆者异之,安分守己者畔之,舍己为人者怪之,此乃三悲,恕臣直言,红樱之为乃今日世间罕有,此女若魂散四方,悲乱之徒无不弹冠相庆,忠义之士无不抚膺长叹,望圣上复原此女,以明四方之心】

【如今红樱已消散于天地之间,宋登阁魂魄亦随阴差回归地府,另有涉案人等陈安萱叶梦林,皆列冥狱,还望天帝圣裁。】

此卷上呈天庭,见者皆啧啧称奇。而经由千里眼顺风耳以大手段窥看所知证言无虚,天帝亦批下圣旨:

【依律,宋登阁自尽乃逆生死之理,本应受轮回悬梁之苦以做警儆;今念其苦,特免受难之罪,着发往枉死城服役,待原寿尽时发归转轮王处转世投胎,回归人间。红樱虽为游魂,陨石天火焚做殆尽,今念其忠贞恩烈,由东岳大帝重聚魂魄,来世同转人属,与宋登阁再续今世未得夫妻姻缘。】

【另,宋一品贪权嗜财,纵情声色,抛妻弃子,依律发入孽镜地狱,待查明生前罪行细则再做勘论;贾仲意以怨报德,枉负前主马云山再造之德,依律发入铜柱地狱;贾晴诽谤害人,口无择言,依律发入拔舌地狱。陈安萱,叶梦林虽助红樱吵扰人间,但念其自首,未造余孽,从轻发落。着夺二人敕封,重回山间修行,钦此。】

至此,这件轰动一时的“鬼纵火”大案,终于随着红樱的香消玉殒而结束。即便后来的专案组依旧没法寻到任何一点线索将之侦破,但幸好没再出现更多的死者,因此随着时间一日日流逝,终究被人渐渐遗忘,最后不了了之…

四十六年后。

时间流逝,任何人都无法抵御,它可以将精美腐朽,将墨黑翻白。而这近半个世纪的时光经过,无数兴盛之兴盛,无数衰落之衰落,曾经如长虹贯日般的EG集团,也终于消散在历史的烟云之中;曾经云集名流人士的立水庭苑,也终于因为经济重心的偏移和政治风向的转变而荒废,在当年宛若皇家宫廷一样的楼阁被爆破拆除,只剩一片杂草丛生的残地。

而在这已不会有人前来的荒地,今天却迎来了一个突兀的客人。那是一个面吞沧桑的男人,虽然头发花白却无一般老人的龙钟,而是依旧腰杆挺直,双眸更是如鹰般锐利而清澈。只是这样的男人,却极缓慢的行走,感受着脚底凹凸不平的土地;并不是他已因为快步而疲惫,仅仅是因为一种感叹的怀念之色出现在眸中。

这个男人,就是时任省公安厅长的郑维民,四十六年过去,已将他这柄本来锋锐的宝剑更变得沉重而藏锋。而今天他来到此处,就是为了怀念这桩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大案,也是自己几十年刑警生涯中唯一一个毫无头绪,只能封存的案子。

看着断壁残垣,郑维民不由得感慨万千。曾几何时,这里是整个都市最富丽堂皇的小区,所居住的尽是商界乃至政界要员;可现在却蛛网沉结,破落不堪。回想起他曾质疑自己是不是真正适合警察这个行业的那一天,莫名其妙的大火,四散奔忙的消防队,蜂拥而来的记者,还有窃窃私语的围观群众…好像这一切就发生在昨天。可是现在,这里只余一片荒芜的杂草,任甚么雕梁画栋,任甚么风起云涌,尽付一场空。

轻叹一声,郑维民为自己难得的软弱而有些好笑。而更令他有些好奇的是,视野的远端竟然有着一双人影;看起来像是一对夫妻,和自己一样慢慢的散着步。要知道,距这里最近的居住区也要有十几里地,如果自己不是想到了过去特意驱车前来,怎会有人平白无故的来这一片荒地游玩?但是人家喜欢,郑维民自然也没权利去管。而他们之间的言语,却是被风吹拂过来,卷进了郑维民的耳中:

“…樱儿,这地方有什么好玩的?费了好大劲,只看见这一片荒凉。你都怀孕了,还不如好好养养胎呢。”

“…我也不清楚,只是有种奇怪熟悉的感觉。算啦,我们回家吧。”

看来只是一对年轻夫妻的突发奇想罢了。郑

维民摇了摇头,重新坐上了自己的车,离开了这片曾令他神伤的旧地。

斯人已矣,尘归尘,土归土。而当一切重回寂静之时,只有风中一朵彼岸花在摇曳的盛开。

(全文终)

作者的一些话:

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先说那宋一品与贾仲意,一生奔波坎坷,逃不过名利二字。有人视之淡泊如水,受之即用,失之即去,来的痛快,去的干脆;但却是更多人难以割舍,直到大祸临头依旧拼命收刮,直至一把火烧的个干干净净。

正所谓:

一个名,好似是剔肉钢刀;

一个利,却胜过销骨毒药。

名利二字人说好,怎堪勾心斗角?

其次是贾晴。生下来含着金钥匙,自然而然便恃宠而骄,飞扬跋扈,吞不得半点吃亏谦让。奈何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时出行高头大马,随从百人,死时怎又不是三长两短,八角七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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